Freed To Be Slave Of Agape
W3 2011-12-21 (林前9)
經文: 哥林多前書 9:19-23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默想: 保羅的自由觀很特別,在基督裡所獲得的釋放與自由,保羅拿來用在甘心作眾人的奴僕。這就像邊雲波牧師在獻給無名的傳道者那首長詩中所提到的:是自己的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是自己的腳甘心到苦難的道路上來奔走!「選中」這條不自由的道路並非出於無奈,相反地卻正是大膽地使用了自己的「自由」!所以,寧肯叫淚水一行行地向內心湧流,遙望著各各他的山頂,就是至死──也絕不退後!都是為了福音的緣故,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了福音的緣故而甘心將自己的生命獻上,為我們犧牲捨命死在十字架上。保羅為了要讓福音能夠分享給更多的人,採取了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與我們完全一樣的認同福音朋友文化的策略。表面上看起來,保羅是一個毫無原則的人,遇見猶太人,他就扮演猶太人的角色;遇見外邦人,他就扮演外邦人的角色。保羅成了福音變色龍 (Gospel Chameleon)。但是,保羅並非不遵守律法,而是他盡心遵守基督愛的律法。保羅並非沒有原則,保羅的最高原則,就是: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了福音的原故,為要與人成為福音的夥伴。這個原則,在理論上看來,是相當好的一個原則。但是,在實際面看來,這種道成肉身,認同福音朋友文化的策略,是否也有不可逾越的界限。主耶穌道成肉身,凡事和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是否我們也應該小心的畫出這條界限。
題目: 15-27節,保羅放棄享用他的權柄的原因為何?你有何看法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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