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週靈修(五)
圖片: http://www.manminnews.com/2012/sp/image/20120513_05_8.jpg
2015-04-03(五)
經文: 太27 http://chinesebibleversions.blogspot.tw/p/httpcb.html
摘要:
猶大因為自己出賣耶穌,耶穌被定罪而深感到罪惡,就自殺了。耶穌被送到總督比拉多那裏受審,耶穌最後被判死刑,雖然比拉多一再提醒猶太領袖,他看不出耶穌有犯甚麼過錯。耶穌被羞辱和釘十字架而死,亞利馬太的財主約瑟將耶穌的身體領去,用細麻紗布包裹起來,放進墳墓裡。兩位馬利亞守在墓門口。比拉多也派守衛看守墳墓。
受難週靈修
本週是受難週,邀請大家透過經文一起經驗耶穌一步步走向各各他的過程。建議大家本週每天讀完經文後,找一段時間約十五到二十分鐘時間,默想一段耶穌受難的經文,作為受難週的特別靈修,想像式讀經方式記載於下方。每個人也可以按照個人身體狀況,在本週當中選擇一餐禁食禱告,紀念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的愛,以此回應上帝。如果因為任何因素無法進行禁食,只要將一段時間分別出來給神,安靜在神面前,神知道您的心意。
想像式讀經的方法:
想像式的讀經祈禱常常被用來默想福音書中的故事情節,透過靈修者的想像,如同親身經歷福音故事一般,感官似乎感受到故事情節的一切,在聖靈的臨在中,進行一趟靈修之旅。
在這項靈修中,想像允許我們透過感官從環境接收訊息,也和我們的記憶息息相關,因為想像可以透過記憶,勾勒一些已經在我們裡面的訊息,甚至觸動我們的情感,想像力是理性的,雖然並非分析邏輯取向的思維。
方法步驟:
一、安靜等候
二、選一段有情節的經文,頌讀經文3-5次 (舉例: 約 8: 1-11)
三、安靜運用想像力,想像自己進入經文當時的情景,藉此與主相遇,因為我們的主在乎場景中的人和事物!
1 時間 (when) : 住棚節(7: 2, 10, 37; 8: 1-2)結束的第二天早上
2 地點 (where): 耶穌晚上在橄欖山過夜,清晨回到聖殿 (8: 1-2)
3 人物 (who): 文士和法利賽人、一個行淫時被抓到的婦人、耶穌、許多百姓
4 事件 (what): 文士和祭司長以及法利賽人想要捉拿耶穌,就藉著這個婦人的案子試探耶穌,想從中找到告他的理由!
5 如何發生 (how):
耶穌早晨從橄欖山回到聖殿,眾人喜愛他的教導,耶穌就坐下教導他們。這時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女人,叫這女人站在他們中間,他們想找耶穌的把柄好控告他,就質問耶穌:"這女人正在行淫時被抓到,按照摩西律法,應該用石頭將這個女人打死,你覺得怎麼樣?"耶穌沒說話,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繼續逼問耶穌,耶穌挺起腰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然後彎腰繼續在地上寫字。聽見這些話以後,他們就一個個溜走,剩下耶穌和那個還站在那裏的女人,耶穌挺起腰來,問她說:"婦人,他們都哪裡去了?沒人留下來定你的罪嗎?"女人回答說:"先生,沒有!"耶穌說:"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別再犯罪!"
四、 運用身體的感官,投入在經文的情節,想像自己身歷其境!
1視覺:
- 直接看到一個女人被放在眾人面前審判,百姓都屏息等後結果,大家都神經緊張,那個女人則是羞愧到極點,又覺得不公平,因為男的並沒有被要求一起面對審問。
- 看到一群自以為是的法利賽人,覺得自己是正義的化身,足以審判犯罪的人
1-3 看到彎著腰用手指寫字的耶穌,不知道他在寫甚麼,慢慢地在場的人,從老的到小的一個個走出去,剩下一些人在那裏。
1-4 最後耶穌和婦人講了幾句話,婦人也離開了現場。
2 聽覺:
2-1 聽到法利賽人對這個女人的指控,而且是以摩西律法的最嚴厲刑罰指控這個女人。其實法利賽人根本就不是為了公義,或律法本身的尊嚴而指控這個犯罪的女人,而是為了想從耶穌的話中找把柄,指控耶穌,所以聽起來特別不舒服。
2-2 相對於法利賽人的高調,耶穌卻沉默,法利賽人繼續追問,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罪的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一陣沉默,沒人說話!
2-3 過了一段時間,耶穌問女人: 沒人定你的罪嗎? 女人說:主阿!沒有!
耶穌跟這女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了!耶穌說話聽起來超淡定,一點也沒有說教的意味,也沒有安慰的意思!
3 味覺:沒有想像關聯
4 嗅覺:聞到女人身上的香味、法利賽人衣服的檀香味、聖殿的味道、剛過完節期的清閒味!
5 觸覺:很難以觸覺在這場景中進入狀況
五、 覺察自己在過程中的感受和反應,試著投入聖經中的人物角色和他們的對話,感受自己當下的的情緒反應:喜樂?平安?厭惡?悲傷?憤怒?或是其他?
六、經歷這件事,你察覺和領悟到甚麼?
七、靜默在主的面前,場景逐漸消退,只有自己與主在一起!花一點時間,用心去感受主的心,祂是那麼在乎這些人,你有話對祂說嗎?祂對你說話嗎?
今日想像式讀經經文: (任選一段作靈修經文即可)
太 27: 11-26
太 27: 32-44
太 27: 45-55
記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