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林前7 -- 男女之間要有婚姻關係

No Sex Zone

W1  2011-12-19 (林前7)

經文: 哥林多前書 7:1-2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默想: 我們沒有哥林多教會寫給使徒保羅這封書信的內容,因此,我們不知道保羅在此所談的哥林多教會信上所提的事是指何事。我查了一下希臘文聖經,發現在希臘文聖經中,並沒有 我說這兩個字。這兩個字把整個意思可能都翻覆了。如果我們嘗試按照希臘文聖經直接譯成中文,可能應該是:現在論到你們來信所提:男不觸女是好。那麼,這種在男女性接觸方面的絕對禁慾主義並不是保羅的神學內容,而是哥林多教會來函中所提及的禁性慾主義 (Sexual Abstinism)。這個禁性慾主義可能是與哥林多前書五章中保羅所提及的有人收了繼母的亂倫縱慾主義 (Incestous Indulgencism) 的極端反彈。讓我想起當主耶穌基督與門徒談到他的離婚與姦淫的看法時,門徒立刻作出反彈式的回應:如果有關離婚是這麼麻煩,那麼乾脆就不要結婚好了。主耶穌對於這類反彈式的回應,很溫和的說,這並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了。保羅在此,似乎也與主耶穌的回應類似,男女之間要有婚姻關係,來滿足性慾的需求,以免發生淫亂的事。這樣的看法,從某個角度來說,是對於婚姻内的夫妻性生活,抱持相當消極防弊的態度。創世記第二章所記載,上帝看亞當一個人獨居不好,才為亞當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可是當亞當初次遇見夏娃時,卻自然唱出第一首情歌,骨肉之親、一體之樂、袒裎相見、漁水之歡,是上帝賞賜給人類很美的禮物。

題目: 在這一章中對於婚姻的教導是什麼?你有何看法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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