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 星期三

2026-4-1(三) 耶穌受審判

樂活讀經資料(2026-04.01-10)
2026-4-1(三)
標題:耶穌受審判

經文:約翰福音18章
耶穌被捕
18:1 ( 太 26:47-56 可 14:43-50 路 22:47-53 )
耶穌說了這些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
18:2 出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在那裏聚集。
18:3 猶大領了一隊兵,以及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聖殿警衛,拿着燈籠、火把和兵器來到園裏。
18:4 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
18:5 他們回答他:「拿撒勒人耶穌。」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出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一起。
18:6 耶穌一對他們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18:7 他又問他們:「你們找誰?」他們說:「拿撒勒人耶穌。」
18:8 耶穌回答:「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的是我,就讓這些人走吧。」
18:9 這要應驗耶穌說過的話:「你所賜給我的人,我一個也不失落。」
18:10 西門‧彼得帶着一把刀,就拔出來,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
18:11 於是耶穌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給我的杯,我豈可不喝呢?」

耶穌被帶到亞那面前
18:12 那隊兵、千夫長和猶太人的警衛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
18:13 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他是那年的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18:14 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忠告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利的」那個人。

彼得不認耶穌
18:15 ( 太 26:69-70 可 14:66-68 路 22:55-57 )
西門‧彼得跟着耶穌,另一個門徒也跟着;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
18:16 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對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
18:17 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他說:「我不是。」
18:18 僕人和警衛因為天冷生了炭火,站在那裏取暖;彼得也同他們站着取暖。

大祭司盤問耶穌
18:19 ( 太 26:59-66 可 14:55-64 路 22:66-71 )
於是,大祭司盤問耶穌有關他的門徒和他教導的事。
18:20 耶穌回答他:「我一向都是公開地對世人講話,我常在會堂和聖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導人,我私下並沒有講甚麼。
18:21 你為甚麼問我呢?去問那些聽過我講話的人,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
18:22 耶穌說了這些話,旁邊站着的一個警衛打了他一耳光,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
18:23 耶穌回答他:「假如我說的不對,你指證不對的地方;假如我說的對,你為甚麼打我呢?」
18:24 於是亞那把耶穌綁着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

彼得再次不認耶穌
18:25 ( 太 26:71-75 可 14:69-72 路 22:58-62 )
西門‧彼得正站着取暖,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
18:26 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被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裏嗎?」
18:27 彼得又不承認,立刻雞就叫了。

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
18:28 ( 太 27:1-2,11-14 可 15:1-5 路 23:1-5 )
他們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裏押解到總督府。那時是清早。他們自己卻不進總督府,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宴席。
18:29 於是彼拉多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18:30 他們回答他說:「這人若不作惡,我們就不會把他交給你了。」
18:31 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着你們的律法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18:32 這是要應驗耶穌所說,指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
18:33 於是彼拉多又進了總督府,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18:34 耶穌回答:「這話是你說的,還是別人論到我時對你說的呢?」
18:35 彼拉多回答:「難道我是猶太人嗎?你的同胞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
18:36 耶穌回答:「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我的國若屬於這世界,我的部下就會為我戰鬥,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
18:37 於是彼拉多對他說:「那麼,你是王了?」耶穌回答:「是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界,為了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都聽我的話。」
18:38 彼拉多對他說:「真理是甚麼呢?」
耶穌被判死刑
( 太27:15-31 可15:6-20 路23:13-25 )
說了這話,彼拉多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
18:39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這猶太人的王嗎?」
18:40 他們又再喊着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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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摘要:
本章描述耶穌被捕和審判的歷程,分成三個階段:
1.園中被捕 (1-11節):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主動宣告身分,使抓捕他的人退後倒地。隨後猶大背叛、彼得動刀砍傷僕人,耶穌選擇甘心領受父所給的苦杯。

2.大祭司審問與彼得背信 (12-27節):耶穌被解往亞那與該亞法面前受審,表現出威嚴與真理;與此同時,彼得在院子裡三次不認主,應驗了主的預言。

3.彼拉多審判 (28-40節):耶穌在羅馬衙門宣告「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雖查不出祂有罪,但眾人最終選擇釋放強盜巴拉巴。


金句:彼拉多對他(耶穌)說:「那麼,你是王了?」耶穌回答:「是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界,為了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都聽我的話。」 (約18:37)


默想:
 約翰福音18章中,最觸動人心的是「主動的順服」與「人性的軟弱」之對比。當耶穌宣告「我就是」時,那股神聖的威嚴讓兵丁、聖殿警衛...等欲抓捕祂的人倒退,顯明祂並非被迫受難,而是為了愛甘心領受苦杯。這與彼得在炭火旁的軟弱形成鮮明對比──「耶穌在審判中堅守真理」,而「彼得卻在壓力之下三次不認主」。
在本章中,請讓我們默想這些情景,及耶穌為拯救我們所承受的苦痛。


題目:
請觀察本章中門徒彼得出現的經文,指出他做了什麼,發生了什麼事情,以及他內心可能的變化。

2. 在目前的生活中,是否也有一口感到苦澀、想推開的「杯」(挑戰或責任)?耶穌的主動與定見,如何激勵我們重新看待這份生命的託付?


禱告:
 慈愛的天父,當我們再次讀到耶穌受苦的記載,心中實在不捨耶穌為我們承受的苦痛,並感恩天父上帝為愛人類所付出的犧牲,將自己獨生愛子來代替我們付上犯罪的代價。主阿,我願透過默想經文、祈禱和禁食,更深地體會上帝的愛,並每一天都與主耶穌一同經歷復活更新的生命。如此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阿們。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的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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