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活今日讀經默想2019-6-14(五)
標題:指引一條出路
經文:羅馬書第7章
7: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7: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 神。
7: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7:7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7: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7: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7: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7: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7: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7: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7: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7: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7: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7: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7: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7: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7: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 神的律;
7: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7: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7:25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https://bible.fhl.net/new/read.php?id=28093&nodic=0&m=0
圖片:
http://www.borivaliassembly.net/wp-content/uploads/2018/05/Flesh-vs-Sprit.jpg
金句: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7:23-25)
摘要:
法律是規範現世生活的秩序,是上帝所賜下教導我們什麼是上帝對人的心意。保羅看見法律對基督徒的用處,它讓基督徒看見自己的罪。基督徒因活在肉體之中,肉體和意志之間於是產生矛盾,心裡知道要行善,但是在自己肉體裡面的罪,卻依然驅使人做不是自己真正意願的事。保羅在本章最後25節,指出其出路,是轉向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默想:
保羅告訴我們,聖靈在我們心裡工作,同時罪也在引誘我們回到舊的自己。如果不認真看待罪,或不把罪當作一回事;或者完全相反,覺得自己處處是罪,必然影響到我們生命中一切的關係。了解自己內在有聖靈力量,是一件雀躍的事;並認清自己內在有罪性依然潛伏的事實,唯有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才是奔向生命和自由喜樂的出路。
題目:
1.本章提到人活在兩種律在內心爭戰的矛盾中,這樣的情景可是你真實的內心境況?你能依靠自己的意志力而得勝嗎?或是你會覺得自己毫無能力回應?還有其他條出路嗎?
2.請花時間默想今日的經文,特別是第25節中保羅所說的,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這是要怎樣在生活中去實踐和體會呢?
禱告:
愛我們的主上帝,謝謝祢藉著耶穌基督救贖我們,更謝謝祢藉著耶穌,能夠在面對內心潛在的罪性,面對自己軟弱的意志力時,替我們指引出一條路。願祢曾讓使徒保羅經歷釋放之路的能力,也成為我們經歷上帝大能拯救的恩典和釋放之路。如此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0 我要回應: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