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生命生活的上主

生命生活的上主

2015-11-26(四)

經文:申命記21
處理無辜流血的罪
21:1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21:2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21:3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21:4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21:5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21:6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21:7 禱告(原文是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21: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21:9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娶俘虜婦人為妻的條例
21:1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21:11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
21:12 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21: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21:14 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

堅立長子的條例
21:15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
21:16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
21:17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悖逆之子的處置
21: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21: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21:20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21:21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犯罪示眾的條例
21:22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21: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 神面前受咒詛的。

圖片:

摘要:
    本章提到了許多的條例,都是生活的一部分,卻上主清楚明白地提醒相關處世原則。
    1.處理無辜流血的罪
    2.娶俘虜婦人為妻的條例 
    3.堅立長子的條例
    4.悖逆之子的處置
    5.犯罪示眾的條例

情境描摹:
    很多事情根本就還沒發生,甚至想都還沒法想。摩西便藉著上帝的提醒,幫助大家思考在生活中上帝的法則。

默想:
    上帝的業務範圍到底有多廣?有人認為上帝很大只管大事情,有人覺得上帝很全能,甚麼都管,停車位找不到,認真禱告就對了。事實上,有人覺得信仰只是一個生活的調劑,而有人認為信仰關乎全人的價值觀。你呢?上帝對你的生命來說,到底扮演甚麼樣的角色呢?

題目:
1.你認識上帝的法則嗎?
2.你經歷過依照上帝法則過生活的好處嗎?
3.在這些條例中,你看見上帝的準則是甚麼嗎?

本日金句: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申命記21:9 

禱告:
    親愛的阿爸天父,願人都尊您的名為聖,願您的國降臨,願您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您對我們的生活,有您清楚的保守與帶領。許多生活的智慧,您都清楚明白的指教我們。不過我們常常因為生活的忙碌,對您話語的輕忽,使得自己身陷複雜的人際脈絡而不知如何是好。求您幫助我們,能夠建立好的習慣,能夠願意更明白您的旨意。只希望自己一生的出入,都在您話語的保守中。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內置圖片 1

1 我要回應:

卯同學 提到...

信仰讓我們在生活中思考:
我要成為一個怎樣的人?
求主憐憫我們,
讓我們能真正打開我們的雙眼,
從您的眼光中找回屬神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