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要求重新立約
W3 2013-01-02尼10
經文: 尼十32-39
我
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的使用,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
罪祭,以及我們神殿裡一切的費用。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裡,照著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
們神的壇上。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
交給我們神殿裡供職的祭司;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裡,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
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
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裡,收在庫房中。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裡,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
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
默想: 以色列人在上帝的面前重新立約,要表明他們的順服,這個順服可以分為幾個重點,第一是遵守上帝在生活中的律例(29-31),第二是盡心奉獻服侍神的殿(32-38)最後是忠心的敬拜。(供給聖殿服侍的人員)。
事實上,每一個基督徒也都應該認真來實踐這些事。這段經文提醒我們不單只是奉獻金錢給上帝就足夠了,我們還必須用心靈誠實地來敬拜上帝;但是除了有奉獻、
有敬拜的生活以外,若是我們每一天的生活沒有照著上帝話語來行,那麼這些的敬拜、奉獻,只是表明我們有宗教的生活。一個真正有信仰的人,最重要的是他每一
天的生活能夠顯現出他的生命願意照著上帝的話語(旨意)來行。我們要常常思想,若我們的生命沒有辦法照著神的話語去行?我們是否天天活出耶穌基督的樣式?若沒有,那是否會讓我們的奉獻、敬拜歸於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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