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公義為衣服、以公平為外袍和冠冕
W5 2013-04-05 (約伯記29)
29:7 我出到城門,在街上設立座位;
29:8 少年人見我而迴避,老年人也起身站立;
29:9 王子都停止說話,用手摀口;
29:10 首領靜默無聲,舌頭貼住上膛。
29:11 耳朵聽我的,就稱我有福;眼睛看我的,便稱讚我;
29:12 因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和無人幫助的孤兒。
29:13 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我也使寡婦心中歡樂。
29:14 我以公義為衣服,以公平為外袍和冠冕。
29:15 我為瞎子的眼,瘸子的腳。
29:16 我為窮乏人的父;素不認識的人,我查明他的案件。
29:17 我打破不義之人的牙床,從他牙齒中奪了所搶的。
默想: 約伯在這裡講到他從前在神的保守下,所擁的幸福。簡單的來說有五福。
1、與上帝有親密的友情(1-4)
2、家庭生活美滿幸福(5-6)
3、受人尊重的社會地位(7-17)
4、安享晚年,力量強盛(18-20)
5、智慧言語,安慰助人(21-25)
如果我們注意看到約伯所說的內容,會發現約伯所謂的幸福,他花了很大的部分來描述對別人的幫助。約伯所說的幸福不是自我物質、心理的滿足狀態。而是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他如何地去幫助別人,實踐公義。如同約伯所說的「我以公義為衣服、以公平為外袍和冠冕」(14),約伯的幸福不是建立在自我、個人的幸福上,而是建立在如何實踐社會、環境的整體公平、公義的基礎上。這才是使人蒙福的人生。
題目: 你對於約伯在本章經文中所描述的幸福觀有何看法呢?
2013年4月3日 星期三
約伯記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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