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4日 星期日

約9/10 -- 另外一種的苦難詮釋


W2 2009-05-26 (約9:1-10:10)


經文: 約翰福音 9:2-3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默想: 當我們遭遇苦難時,常常會思索造成苦難的原因。罪惡感也常常是被拿來做為苦難原因之解釋。這也是約伯與三位朋友長篇大論爭議的焦點。耶穌的學生也陷入這種罪惡感邏輯的窠臼。感謝主,你卻提出另外一種可能的苦難詮釋,就是不是去追究苦難的原因,而是去揣摩苦難的目的。求主幫著我,在遭遇苦難時,也不要只陷入探索原因或追究責任的窠臼,而是也會去深思上帝容許苦難降臨的目的以及我可以從苦難當中學習到寶貴的屬靈功課。

題目: 你對於瞎子與猶太人之間的爭辯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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