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太16 -- 生命的逆理

Take Up Your Cross and Follow Jesus



W5  2011-04-01 (太16)


經文: 馬太福音 16:25-26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默想: 主耶穌這裡教導我們,有關我們生命的逆理 (paradox)。生命是上帝所賞賜給我們非常寶貴的禮物。這個禮物是緊抓就會失去,為主放下的人,反而會得到生命到永生。生命是無價的禮物,是無法商品化或價格化,是無可取代的。求主幫助我,會寶貝珍惜你所賞賜給我的生命。讓我學會將自己的生命獻上給主用,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會察驗上帝的心意,活出討神喜悅的見證。好讓我的生命,能夠被主接入永生的帳幕裡。

題目: 對於求神蹟你有何看法?曾否這樣的經驗?有何期待與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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