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齋節期第二個星期五 3月13日 |AmandaAdamsRiley
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4-5
我們每個禮拜的禮儀之一,是要點燃玻璃燭台內的一根小蠟燭,同時說:"我們點亮這蠟燭來代表主是世上的光,這聖光照亮我們所遇的每一個人以及我們面前的燭光,我們開啟這基督之光,這光使黑暗變光明,這光使我們周遭每一個人的眼睛射出聖潔的光芒。"
這雖是一個簡單的儀式,卻深得教會會友的喜愛,大家彼此相視微笑。在禮拜結束後,我們熄滅燭火。有一個主日禮拜結束前,蠟燭已經燒光熄滅了,一位青年發現了,也提醒我重新點燃。對他來說,這個燭光需要持續點燃,因為這提醒我們上帝繼續地臨在我們的世界及我們的生命中。當然,我們重新點燃這支蠟燭!
光的上帝啊!當我們進入世界去愛、去服事祢時,請幫助我們記得祢是永不止息的光的源頭。阿們。
資料來源:美國長老教會(PCUSA)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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