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7日 星期四

馬太福音22章


4/ 17(四)讀經:馬太福音22章

一句話: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太22:12)
一個禱:
親愛主,謝謝祢愛的恩典,呼召我們入內與祢同坐席,請祢幫助我記得隨時披上祢的拯救衣、公義袍,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一言一行是見證也做見證。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神快樂。
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
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
(賽 61:10)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弗4:1)

一點想:
耶穌說的比喻(太22:1-14)中,王對賓客說「不穿禮服」所指的是什麼?


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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