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3日 星期日
利8
W1
2009-08-24 (
利8:1-8:36
)
經文:利未記 8:34
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行的,為你們贖罪。
默想:
主耶穌,亞倫與他的兒子們被設立擔任為百姓贖罪的祭司,但是他們本身和百姓一樣,也是罪人。因此,在他們任職之前,必須行七天的贖罪禮儀。求主常常提醒我,奉召成為全職傳道人,只是事奉的呼召,自己是蒙恩罪人的身份與地位並不會因為奉召全職而發生改變。
題目:
祭司要任職之前須要進行那些預備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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